2019年6月12日,长春市节能监察支队对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违规整改落实情况节能监察工作。 当日上午,于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按照“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查验、确认核准、情况反馈”的工作程序,监察组就专项监察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就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了说明,被监察单位总工程师姜宝双简要介绍了公司概况、能源管理等情况。监察组按检查程序对企业用能的各项数据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在被监察单位节能专工施雪峰陪同下进行了现场检查。 最后核定该企业2016年度被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二、三、四批)、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公司的46台落后机电设备已更换17台,淘汰2台,未更换的27台已采购完毕存放在车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