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节能监察支队对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开展节能专项监察 |
加入时间:2018-09-28 来源:长春市节能监察支队 作者:孙志煊 |
|
2018年7月18日,长春市节能监察支队对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开展了违规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复查工作。 当日上午,在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会议室,按照“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查验、确认核准、情况反馈”的工作程序,监察组就专项监察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就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了说明,被监察单位行政专员郑英娜简要介绍了公司概况、能源管理及淘汰设备更换情况。监察组按检查程序对企业用能的各项数据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在被监察单位基础设施主管王子民陪同下进行了现场复查。 最后核定该企业2017年度被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二、三、四批)、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29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尚有22台未更新完毕,但鉴于该企业已有更换计划,采购正在进行当中,定于2018年底前更换完毕,故予以暂缓结案处理。 |
(责任编辑:李昕静) |
|
关键字:节能监察 大陆汽车电子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