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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节能监察支队对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开展节能专项监察 |
加入时间:2019-10-16 来源:长春市节能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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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5日,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长春市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节能监察支队监察组对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开展节能监察工作。 当日上午9时,在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会议室,按照“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查验、确认核准、情况反馈”的工作程序,监察组就本次专项监察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说明。被监察单位原动力科科员李洪旭简要介绍了公司概况、能源管理等情况,生产管理部设施原动力科科长杨仲超、系长刘志勋、科员王颍、科员刘飞、科员李洪旭陪同监察。监察组对企业提供的2016-2018年企业能源消耗统计表(月报、年报);2016-2018年合格产品产量统计表(月报、年报)等资料进行了核查,并与被监察单位就现场监察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经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现场情况后,支队对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下达《节能监察建议书》。建议该企业:按标准要求对停用设备进行管理;并按要求把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及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情况到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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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昕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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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长春丰越 节能专项监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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