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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
加入时间:2014-04-26 来源:天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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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举措的逐步实施及新型工业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原有粗放式、高耗能的生产和生活模式将逐步被集约式、节能环保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所替代。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财政将安排资金,对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我市对符合财政奖励资金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进行审核并汇总申报,待上级财政部门统筹核定奖励资金年度规模后,将按每吨标准煤节能量奖励金额300元标准,节能服务企业将享受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资金745.50万元。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节能改造模式,有力地解决了节能投资的资金瓶颈,强有力地推动了节能最新技术的推广。 |
(责任编辑:李昕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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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节能管理 节能服务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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